
6月28日,集團審計室組織召開了集團系統內子企業領導干部經濟責任審計進點會議。集團高級總監兼審計室主任丘少敏,集團經濟責任審計協調機構成員單位紀檢監察室主任黃征宇、黨務人事部副部長劉凱琪、各審計組組員以及有關被審計領導干部及其所在單位班子成員參加了會議。
經濟責任審計是集團公司一項制度化、常態化的重要工作。根據中央兩辦修訂的《黨政主要領導干部和國有企事業單位主要領導人員經濟責任審計規定》及相關規定,集團公司由黨務人事部、紀檢監察室和審計室組成集團經濟責任審計協調機構。協調機構在集團董事長領導下開展工作,負責監督檢查經濟責任審計工作情況,協調解決經濟責任審計工作中出現的問題,推進經濟責任審計結果運用。
本次經濟責任審計涉及多家子企業和多位企業領導人。集團審計室副主任姚景銘重點向與會人員介紹了經濟責任審計的目標、范圍、主要內容、組織方式及時間安排。
按照審計程序,與會的被審計領導干部作本人履行任期內經濟責任情況的報告。
集團經濟責任審計協調機構成員單位強調,要堅持黨對審計工作的集中統一領導,要用好經濟責任審計結果,加強領導干部管理監督,促進領導干部履職盡責、擔當作為。
丘少敏就經濟責任審計工作強調四個事項:
一是正確理解和看待經濟責任審計。經濟責任審計工作是中央兩辦《規定》及集團經責審計制度的規定動作,審計評價的同時對所在單位經濟管理工作方面提出意見和建議,促進完善治理和實現公司目標。
二是請積極支持和配合審計工作。特別是要認真做好審計進點后的資料準備和溝通協調工作,及時提供真實、完整、合法的情況和資料,并對所提供資料的真實性和完整性做出書面承諾。
三是要求審計人員嚴格執行保密、廉政等審計紀律,同時要做到深入調查、認真核實并及時與有關單位和人員交流意見和看法,切實做到依規審計。
四是加強經濟責任協調機構審計結果運用,切實落實集團聯席監督工作會議制度,共同構建大監督格局。